本报讯 因对李某与其前女友交往不满,赵某便纠集同伙对李某进行殴打。记者今天上午获悉,赵某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7月24日凌晨,赵某因不满李某与其前女友韩某交往,遂纠集他人对李某进行殴打,致使李某头部、腰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赵某于当日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最后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