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再次减负,参保人负担大大减轻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报道:广州医保再次为病人减负———从2月1日起,血友病将纳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从而使相关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大减轻。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发出通知,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血友病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办理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在本市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规定范围的专科药品,属于乙类药品先自付比例调整为0,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市退休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支付,每月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4500元,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属于自付和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的由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或现金支付。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终身累计起付标准为1000元。
通知还规定,享受血友病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记账,待月度结算时,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支付。
据了解,血友病是一种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将其列入“门诊特定项目”,意味着患病参保人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由医保报销,而不必像以前那样只有住院治疗时才能报销。
(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