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人均财政总收入9500元,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
本报讯(记者周臻)“十五”期间我市财政总收入累计达772.05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1.53倍;人均财政总收入9500元,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三,仅次于广州和深圳。 这是记者从上午召开的全市财政审计工作会议获得的最新信息。
市财政局局长黄强汇报财政状况时指出,“十五”期间我市财政收入形成了以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为主体,非税收入为辅的多元化收入结构。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1336万元,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每万元GDP创造财政收入2000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财力达5200元。
我市财政投入大大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教育投入累计63多亿元,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4041元,生均公用经费平均数2932元,两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文化事业发展资金5.3亿元,鼓励发展南音、高甲戏、歌仔戏等民间文化艺术。累计投入体育事业发展资金3.3亿元,催生了羽毛球、乒乓球、水上运动、射击运动等一批优势项目。
五年来,我市共筹措200多亿元财政性建设资金,建设了环岛路、仙岳路、市府大道、文曾路、蔡尖尾山隧道、莲黄隧道、海湾大道、翔安大道一期及文化艺术中心、嘉庚体育馆、理工学院和中山医院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项目。
据悉,在“十五”取得的良好局面下,我市“十一五”确定了财政总收入450亿元的战略目标。
链接: 去年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