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起交通事故后,受损的私家车评估报告中称维修价格达到十万余元,几乎接近该品牌新车市场价格。近日,事故一方当事人,淮南货车车主刘女士向本报投诉,表示对如此天价赔偿感到不可思议。据了解,2005年8月20日,刘女士聘用的驾驶员段某驾驶货车行驶至颍上县境内,与颍上县某国企职工刘某某驾驶的私家别克轿车相撞,轿车受损。 8月21日,颍上县交警大队和颍上县价格认证中心联合作出别克轿车损失评估,需更换零部件44项、维修机时5项,合计价格32660元。8月30日,颍上县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货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理应给予对方赔偿。货车车主即向交警大队交纳4万元保证金。
据刘女士称,对事故认定书,别克轿车驾驶员不服,将受损轿车拖至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合肥特约维修站。10月13日颍上县价格认证中心突然发出一个新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维修费用合计为102841元,接近同款新车价格,所依据的是别克汽车特约维修站提供的一份《更换零部件清单及价格》,累计更换零部件161项。但刘女士表示,对于新的鉴定过程,她和保险公司均不知情。连续两个多月来,刘女士多方投诉,质疑颍上县价格认证中心和维修站的评估结论书,如第一次评估时副气囊价格为2800元,第二次评估却突然飙升到5294元。
该事也引起了别克轿车生产商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的重视。一位姓叶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我们要逐一核对300多个数据,希望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交代,但需要一段时间”。但别克汽车合肥特约维修站站长单某的话却一语道破天机:维修价格是可以商议的,如果不满意也可以找别的商家维修。
叶女士表示,出现十万元天价损失报告可能和私车有保险公司赔偿的原因。淮南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带领专业人员对受损轿车进行零部件逐一复查是否真的损坏,价格方面也必须弄清楚,这样做虽花较大成本,但讨回社会诚信是值得的。
(叶俊学 本报记者 李志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