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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澳大利亚代表要求工业企业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11日,亚太六国会商温室气体减排会场外,悉尼警察严加戒备。
本报综合报道11日,中、澳、印、日、韩、美6国的代表在悉尼举行“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关系”首次部长级会议,路透社报道说,此次会议是闭门进行的,东道主事先未宣布议程。美澳两国在大会发言中要求私有工业企业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
《京都议定书》遭澳国诟病
“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关系”于去年7月成立,当天的会议讨论了通过倡导环保和节能技术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当天,在严密的安全措施保护下,6国代表举行了闭门会议,此前东道主澳大利亚没有公布会议日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说,此次会议的目标之一是要求私有企业为减少污染排放计划提供数十亿美元的资金。
据美联社报道,澳大利亚工业部长伊安·麦克法兰在大会上第一个发言,他说,随着在未来几年中能源需求的增加,《京都议定书》已经不足以应对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真正的解决方案必须是来自工业界”。
美国能源部长萨缪尔·波德曼则直接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推给了工业企业。他说,工业领袖应该懂得清洁气体排放的重要性,那些私有工业企业应该按照企业规模负有相应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并最终成为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解决者,而政府只发挥协助的作用。美澳两国都拒绝加入给政府约定固定减排目标的《京都议定书》。
波德曼还表示,各国政府不应该对工业界进行强迫,他表示相信这些商业高层人士会自愿采取行动。
美澳主张发展清洁能源
据路透社报道,澳大利亚外长唐纳在此前曾表示,此次会议将提出控制气候变化的切实方案,澳大利亚和美国将在此次会议上主张为清洁能源技术的应用设置一个基金,帮助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其中澳大利亚可能将为该基金提供75亿美元。
美国则表示,此次如果能在悉尼会议上达成新的协定,可能不会设定固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为《京都议定书》提供减少排放的实际措施,并促进经济发展。美澳两国均强调,悉尼会议是对《京都议定书》的补充。
波士顿大学能源和环境研究中心学者安东尼·帕特认为,必须为企业设置强制性目标,迫使企业切实采取新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措施,而不是让他们继续只把这些新技术仅仅作为示范项目。
澳大利亚环境保护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官员埃尔文·杰克森表示:“假如不为工业界提供约束机制和有力的经济激励来鼓励他们为清洁能源投入数百亿美元,这次会议就将会遭到失败”。澳大利亚的6个州11日已经呼吁澳大利亚政府建立类似欧洲的经济激励措施来鼓励减排。维多利亚州环境部长约翰·特韦特斯说:“只有在有了经济激励的条件下,工业界才可能广泛采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
6国排放全球半数温室气体
澳大利亚政府称,与会6国占了世界45%的人口,同时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也占全球一半左右。澳大利亚和美国是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工业化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一直拒绝执行或签署《京都议定书》。布什政府拒绝执行的理由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马晶)
全球知名能源矿产企业出席
会议未邀环保、科学组织遭批评
本报综合报道由于11日举行的“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会议仅仅邀请了政界和经济界人士,而没有任何环保组织和科学组织受到邀请,因此招致环保人士广泛批评。
大约100名抗议者举行了和平示威活动,抗议澳美等国倾向企业的环保政策。
和平组织力主可再生能源
据报道,11日,除了政界人士外,还有全球知名矿产和能源企业的80多位企业家出席了“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会议,但是没有任何环保组织和科学组织受到邀请。
绿色和平组织清洁能源干事凯瑟琳·费茨帕特里克表示:“这次会议的议程没有为科学评估减排能源技术政策留有任何空间”。环保组织认为,悉尼会议应该集中探讨诸如太阳能、风力、水力能可再生能源技术,而不是仅仅局限于现有的减少污染技术或一些还处在研讨阶段、无法实施的环保技术。
抗议人士促澳签署《京都议定书》
另据《澳大利亚人报》报道,会议召开当天,超过100名抗议者在会议地点的酒店外举行抗议活动。这些抗议者呼吁,澳大利亚应该立刻签署《京都议定书》,或者马上开始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
此外,还有批评人士称,在没有类似《京都议定书》所提供经济利益刺激的情况下,美澳主张的清洁能源技术仍然难以实施,因为实施这些技术比传统燃料成本更高。而在缺乏必要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工业企业可能不会愿意为新的清洁能源计划投入太多的资金。一些环保组织认为,这种所谓的志愿的、利用高新能源技术的减排只是一种短视的办法。国际能源机构近日也表示,如果各国政府坚持目前的减排政策,全球能源需求和碳排放量就将在2030年增加到2005年的1.5倍。(马晶)
对比 ①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之后才具有国际法效力。目前,批准议定书的国家已超过55个,但批准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6%,尚不足以使《京都议定书》生效。
专家连线
《京都议定书》不会遭较大冲击
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变化室副研究员王长科接受本报采访
本报讯(记者马晶)国家气候中心气候变化室副研究员王长科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美澳两国大力推动“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会议达成《京都议定书》之外的新协议,其主要目的还是希望缓解国际社会要求其作出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的压力。王长科还认为,悉尼会议不会对《京都议定书》构成很大冲击。
王长科说,美国和澳大利亚一直以来都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主要还是由于《京都议定书》对于减排温室气体有强制性的规定。由于美澳两国都属于发达工业国家,如果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进行减排,势必对经济发展带来影响,这是两国政府所不愿看到的。但是,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来自美澳两国国内以及国际社会的批评和谴责也越来越严厉。
在这样的压力下,美国和澳大利亚开始转向推广新型减排技术、大力倡导自愿减排等方式,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缓解国际社会要求其作出减排温室气体承诺的压力。另外,美国等还极力推动达成《京都议定书》之外的新协议,并推动使用与《京都议定书》不同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方法等。
对于认为悉尼会议如果达成新的协议可能会对《京都议定书》带来冲击的担忧,王长科认为,出现这样情况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已经是《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而且,欧盟国家一直以来对《京都议定书》持积极态度。在此情况下,《京都议定书》不会受到很大冲击,就如同此次悉尼会议上所提出的那样,这只是对《京都议定书》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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