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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志霞)27岁本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干出纳员的白艳华却为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贪欲而将单位250多万元的拆迁款占为己有,最后断送余生。昨天,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在法庭上聆听法官宣读判决时,白艳华略显紧张,修饰过的眉毛在有些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突出。通讯员 郭京霞/摄
假拆迁协议骗取巨款
2000年8月,白艳华到原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高速公路(三期)领导小组办公室、延庆县110国道县城段东移暨延农路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出纳。法院查明,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间,白艳华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负责向拆迁户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多次伪造拆迁补偿协议,将虚增的补偿款227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仅仅是名出纳,何以将上百万元的拆迁款轻而易举地拿出?检察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作出了回答。白艳华不仅一人保管着办公室的公章,还负责制作拆迁款领取表,负责把补偿款从办公室账上支出来到银行办成存折,通知拆迁户签字领款,整个过程无任何人监管,这给白艳华犯罪提供了机会。她曾供述,正是利用这一机会,她伪造了10多份拆迁补偿协议,将多增加的补偿款以被拆迁人的名字存入银行,再将钱取出后占为己有。另查,白艳华还在2003年3月至2003年9月,利用担任办公室出纳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采取复印已存档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重复记账的手段,将公款共计30.9万多元非法占有。法院调查,白艳华将贪污的227多万元公款买下延庆小丰营一处别墅、崇文新景家园商品房、尼桑蓝鸟轿车,后来用贪污的30多万元去新西兰留学。2005年春节期间,回国过春节的白艳华被反贪机关抓获。目前仍有130多万元赃款没有追回。
庭上反省贪心太重
白艳华很清楚自己为何走上犯罪道路。她在法庭上反省自己“贪心太重”。她说自己想买车买房还想出国留学,这都需要钱。看着每天从自己手中出去的花花钞票,她动了心。一中院认为,白艳华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她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部分赃款已被追缴,法院没有认定其犯的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因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白艳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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