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欢)网吧内产生摩擦,网吧外引发血案。
昨日,沈阳中法开庭审理了一起“网吧血案”。
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李某等5名年轻人站在了法庭上。案发时,他们还不满20岁。其中还有一名是14岁的初中生,因不到法定的责任年龄,而被免于起诉。
去年3月19日,李某给张某打电话说在网吧被人打了。随后,张、李二人叫来郭某、白某等人决定“报仇”。10时许,张某等人手持砍刀、镐把等凶器找到王某等人,一阵拳打脚踢,最终造成王某死亡,另有两人分别被打成轻伤和轻微伤。
庭审中,李某等五人均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什么异议,但他们不是杀人犯罪,“我们只想教训他,没想要杀他……”并为自己辩护道,“我只是扎了被害人腿和腰各一下,而这两个地方是扎不死人的。”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