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研讨会
会议认为社会主义法治应是为大众服务的公共产品
本网成都1月11日电 张晓东胡强今天,四川省委政法委从“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入手,组织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在成都举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研讨会,全面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深内涵,教育引导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切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真正落实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
会议认为,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本质在于揭示了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是崇尚体现广大社会公众利益和意志的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律和法治实践的基本看法和认识,是贯穿于我国整个依法治国实践的指导思想、价值观念和基本要求。社会主义社会本质是法治社会,伴随着社会转型,法已经由国家统治的工具逐渐转变成为大众服务的公共产品。政法机关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泽高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认为,当前从政法工作角度要充分认识和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法律至上地位的统一性,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一致性、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双重性等三个问题。
研讨会还围绕现行的司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和培养和树立制度精神等方面进行了反思和研讨。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的有关理论亮点纷呈,交流发言十分踊跃。(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