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
公务员午间禁酒
本网讯 记者蒋德江苏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除受组织指派从事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针对岁末年初机关人员公务吃请现象有所抬头的问题,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紧急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明令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不准以开会、检查、评比、考察、学习、培训、庆典、联谊等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通知中首次严格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这被视为江苏省最为严厉的“禁酒令”。
江苏省有关部门对违反“禁酒”规定的情形又作了细化,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则要进行免职、降职或辞退等组织处理。同时取消其所在单位当年的评选先进或优秀资格,并予以公开曝光。(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