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活着也是遭罪,不如弟弟就替你了断吧,早点去享福。”小尹面对着正在熟睡的哥哥,心里想。他用颤抖的双手,把家里的床单撕成布条,缠到哥哥的大尹的脖子上……
近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弟弟勒死哥哥的案件宣判,小尹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弟弟帮哥“了断”
大尹的痛苦生活从2005年的8月3日开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31岁的大尹有了轻生的念头,就在2005年8月3日,大尹自杀一次但未遂,随后他的精神突然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之后,大尹的妻子张某给小尹打电话:“你哥哥得你照顾!”
于是,哥俩在东港市前阳镇住下了,没几天,本来不多的钱花光了,30岁的小尹也没钱给哥哥看病,找嫂子求助要钱,可另他意外的是,嫂子根本不想管他们。穷困加失望,小尹一筹莫展地看着精神失常的哥哥,一个可怕的念头蹿入了他的思想:“我没有钱,我嫂子也不管了,我哥活得太痛苦了,并且还拖累我。”小尹脑子里全是抱怨:“他以前也自杀过,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2005年8月8日凌晨4时许,“我把家里一个床单撕成布条,趁我哥睡着的时候,先把他手脚绑上,然后用一根布条在他脖子上缠了两道,抓住布条,两头使劲勒,大约勒了五六分钟,我见他不喘气了,知道已经把他勒死了。勒完后把布条都解下来,扔到楼梯垃圾道里。”尹某在庭审中供诉。
勒死哥哥后,小尹心神忐忑地下楼,打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之后,心神不宁的小尹表情痛苦,突然哭了起来并说:“我哥哥被我勒死在家里了!”出租车司机急忙报案,警方随后在大尹家的楼下,将小尹擒获。
帮人了结判定故意杀人
在此之前,大尹曾经多次想要自杀,均被抢救过来,这一点从大尹的妻子处已经得到证实。但是,究竟什么原因使大尹有这么强烈的轻生念头,就不得而知。
辽宁凡响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告诉记者:“小尹的做法,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目前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安乐死。但是,在我国,法律上绝对不承认安乐死。即使有非常另人同情的理由,也必须按照现行法律审判。
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侵犯。即使你有千万条理由,也不能剥夺别人的生命。这个案子,即使联系上大尹的生存状况和他以前多次自杀的历史,小尹还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小尹杀害其兄,帮其帮己解脱,从法理的角度讲,犯了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小尹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再从情的角度出发,判轻一点,宽大处理,还是可以理解的。”
(刘廷祥 刘加荣 特派丹东记者王海)
(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