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这天,全国众多媒体都发布了新“百家姓”出炉这一消息。也在这一天,《报刊文摘》报道了一个与人的名字有关的罕见官司:因为名字录入一字之差导致救人生机丧失,被告被判赔。
这个官司的来历是这样的:一位女子离家出走入住酒店,两天后被发现在房间内自缢身亡;她曾与母亲通电话说:“妈妈,我现在要去死了,我要做个榜样,去拯救人类。 ”“死”的意向,表达得非常明确。她母亲忧心如焚,当即报案;可是,警方经过一番网上搜索,结果是上海市各酒店旅馆都没有登记记录———她名叫黄羿。
黄羿自缢后,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当天,酒店按规定将住客信息输入了旅馆管理信息系统,但在输入过程中,错把“黄羿”的“羿”字输成“弈”字!正因为一字之差,使得黄羿父母没能及时找到女儿,丧失了救人的机会。他们遂将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这是生命的教训,亦是法律的教训,更是文化的教训。从被告所受的教训看,说起来是酒店服务员用“粗心”买来的教训,未必是服务员文化功底不够,“羿”乃“后羿”,“弈”是下棋,前者稀见,后者普通,用熟悉的“弈”替代了不熟悉的“羿”,恐怕是个必然。从原告所受的教训看,用偏僻稀见的字眼给孩子取名字,实不足取。
中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从这次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的调查研究看,同姓多了,重名的可能就大。不久前看到报道说,中国有十大最俗的流行名字,乃“刘波、李刚、李海、张勇、王军、王勇、张伟、刘伟、王伟、李伟”是也,调查中的头号选手“刘波”,竟然有130万人同名同姓!由此可见,名字的获取,太俗与太偏这两极都应该努力避免。
语言文字与法律有着紧密的关联,“订金”与“定金”大大的不同,“还欠款1万”就有“已还”和“尚欠”的根本区别。文化是有很大的宽厚和包容的,法律却没有太多的温情与弹性,面对可能的人生事故和法律责任,从最基本的给孩子取名到姓名的电脑录入,从写欠条到起草法律文书,都需要“文化的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