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部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了2006年公务员录用面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准考证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11911211525 | 张观华 | 11918080323 | 冯俊东 | 11911230817 | 王 颖 | 11918200305 | 章水明 | 11912212526 | 陈 郴 | 11918201214 | 向 磊 | 11912312727 | 孙余丹 | 11918331303 | 索 欢 | 11913361201 | 范志勇 | 11918430916 | 周征锋 | 11913382815 | 吴国豪 | 11918442020 | 虎国金 | 11913673005 | 黄玮青 | 11918510109 | 王 桔 | 11913710919 | 唐 涛 | 11918551725 | 刘 涛 | 11915010814 | 罗丹珩 | 11918741318 | 聂明学 | 11915120218 | 周小峰 | 11919060607 | 李辉婕 | 11917015305 | 侯 全 | 11919563417 | 周 玮 | 11918011802 | 王 伟 | | | |
二、面试确认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春节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23日下午5: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将按规定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近期在人事部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1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 1、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需贴一寸近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户口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邮政编码为100835,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所寄材料不退还。 (二)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考生在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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