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向华)给汽车加入防冻液,是为了防止汽车发动机温度过高或过低,但西安市场上部分防冻液却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据西安市质监局1月10日通报,市场上销售的防冻液有一半都是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30家生产企业的30个批次的防冻液样品,合格率为53.33%,较2004年下降了17.27个百分点。 影响防冻液质量的指标主要是密度、冰点、沸点、灰分、腐蚀性等。从检验结果看,密度有8个批次不合格,防冻液的主要成份是乙二醇,密度不合格就是指乙二醇加入比例不够;冰点有12个批次不合格,冰点不合格会造成结冰凝固现象,造成发动机损坏;沸点不合格10个批次,沸点不合格就会造成俗称的“开锅”现象,使气缸产生裂纹等,直接影响汽车寿命;腐蚀性有7个批次不合格,该项不合格会对汽车冷却系统严重腐蚀,导致冷却系统损坏。本次抽查中部分不合格的长效防冻液(10公斤/桶,-35℃)产品有:中国长春一汽华润油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永合”牌(-25℃)、北京慕田峪长城油脂分装厂生产的“金长城”牌防锈防冻液、十堰泰至车用化学品厂生产的“泰至”牌、深圳市朗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朗迅”牌(4公斤/桶-25℃)、中国一汽金阳光企业总公司润滑油厂生产的“金阳光”牌、北京安特捷清洗剂厂生产的“安特捷”牌(4公斤/桶)、西安市长安区蓝剑防冻液厂生产的“蓝剑”牌。
西安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同时在加入防冻液时最好留一小部分,发现有问题可及时向质监部门投诉,以便对产品进行检测,投诉电话:87295262、87296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