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临时措施应对液化气采购价飞涨态势
本报讯 (记者 殷磊通讯员张晓华)受液化石油气价格飙涨的影响,市燃气总公司各供应站及代销点从今日起又一次停止了所有瓶装液化气的开户工作,与此同时,为了保障现有瓶装气用户的用气需求,出台了一系列换气新规定。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昨日液化石油气的采购价(到岸价)已经突破每吨7000元的大关,达到每吨7070元,仅仅两天时间就又涨了150元,涨价速度惊人。与价格飞涨同时出现的是气源供应紧张,由于当地政府限价的关系,广东等地的一级库采购量已急剧缩减;高涨的价格使“黑气”销售者无利可图,原先的“黑气”用户大量回流,更增加了燃气企业负担。
昨日下午,市物价局、市燃气协会和我市7家燃气企业针对液化气气源供应紧张、价格高涨的态势紧急召开协商会议,商讨对策。经研究,市燃气总公司决定从1月12日起先对瓶装液化气供应采取临时措施:原则上暂停公司供应站和其他代销点的瓶装液化气开户工作。个别确实因生活需要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居民,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及其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出的居住地未开通管道燃气的证明,到市燃气总公司的供应站办理开户;居民用气换气周期不得低于15天/次,也就是说一瓶液化气用户必须使用15天之后才能再次换气;根据今年1月1日的开户数,公司对各代销点每月的供气数量严格限定在开户数的1.2倍;公用户和餐饮用户购买瓶装液化气按当日挂牌价供应,也就是根据市场价格供应。
市燃气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都是为了保障居民正常用气,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保证市民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用气不受影响。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