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认定应负全部责任,肇事公交车也被认定存在安全隐患本报讯(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陶孟英颜煜群)今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12·29”事件两名肇事司机吴某、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两犯罪嫌疑人都被认定负这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撞人前15米就看到了行人
在凤屿路和东明路十字路口撞倒两小女孩的司机陈某,从1992年开始开车,他驾驶32路公交车已有三年半的时间,据他自称,对该路段的时间段行人流量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陈某在接受讯问时说,当时在驾车距东明路路口人行横道15米时,他已经看到在人行横道上有7、8名小学生在通过,他马上踩刹车,但发现这时“没有刹车(制动失灵)”了,为了避过行人他只好把方向盘往左打。陈某说,因为制动失灵,又看到人行横道有人在通过,一时紧张忘记手刹制动。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驾驶的大客车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制动系储气筒安全阀漏气,发电机、风扇三角皮带已严重老化,压缩三角皮带已疲劳断裂,不能保证正常的制动气压。在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通过时,陈某没提前采取有效的停车让行措施,其过错在事故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事故中捡回一条命的小李是死者小许的表姐,她在事故发生后回忆说,当时她和表妹手拉手并排过斑马线,两人快走到斑马线中间时发现公交车开过来,这时小许把小李拉到自己身后,随后小许就倒在车底下了。小李虽然只受了轻伤。但由于在这场事故中受到惊吓,小李连续5天都精神恍惚。中山医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障碍”。
右转车速过快撞倒老人
在文化宫前路口撞死老人的司机吴某,自述肇事经过时承认,自己当时驾驶的车速较快,而他对该路口上人行横道设置情况其实是很清楚的。吴某说,当时车行至新华路文化宫路口遇到红灯,等到绿灯亮后,他驾车起步右转,右转至金后酒店前人行横道与文化宫前人行横道时,他在加油门上挂了三档,这时他发现了正在斑马线上通过的老人,大约距离两三米左右,他说“我本能第一反应是踩急刹车,但相距较近已经无法避开”,于是悲剧发生了。说到这起事故时,吴某表示,“对因自己疏忽大意造成驾车撞死人行道上的行人感到后悔。”当时,报案的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这名司机说,他当时看到了那名老人欲过斑马线,他停车等候老人通过,这时那辆19路公交车从他所驾车的右侧超过,撞倒了老人。据这名目击者说,当时公交车右转车速过快,而老人是在行人通行的绿灯指示下慢步行走。交警部门认定,吴某驾驶的车辆制动系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要求,吴某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