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朝华集团昨天发布公告称,面临一项高达3亿多的诉讼罚单,诉讼主要缘于太极集团与朝华集团、西昌电力3家上市公司及其他4家公司之间的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朝华集团最近先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又由于金信信托被责令关闭而使得公司2001年10月投资金信信托的1亿元入股资金面临颗粒无收的风险。 昨天公布的坏消息是:公司于1月9日收到重庆高院的判决书:太极实业诉西昌电力、四川立信、朝华晶化石、大华陶瓷、涪陵建陶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朝华集团向太极实业公司支付3.0367亿元。
朝华集团曾于2001年与太极集团签订了互保协议,由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为朝华集团在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的借款共计3.0372亿元提供连带担保,四川立信则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43%的股权为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西昌电力、涪陵建陶、大华陶瓷、朝华晶化石四公司则为四川立信的质押担保追加担保。
而截至2005年4月27日,朝华集团在中信实业银行等银行的借款全部逾期,各银行向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发出了偿还欠款通知书,并扣划了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账上的资金3.0367亿元,不得已的情况下,太极集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朝华集团方面承认,以上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同时也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