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罗宗祥1月1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长沙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维稳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13件,审结4084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764人,批捕率为87.6%;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00件,审结3831件,向法院提起公诉6109人,起诉率为97.76%。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涉爆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4036人,起诉4124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166人,起诉155人。
积极推进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机制改革,实行对批捕环节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度;继续坚持办案时限责任制,保证案件的快审快结、快捕快诉;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共适时介入228次;坚持和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无罪案件专报剖析制度,建立撤回起诉案件备案制度,严格不起诉案件的办理程序,推行案件质量监督员制度,不断提高运用证据指控、证实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初犯、过失犯以及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等有法定从轻条件的,分别不同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从宽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调处工作。
关键词:反腐
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38万元。
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案件,重大工程建设、金融、土地管理领域中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
坚持以查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为重点,不断加大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个案预防;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重大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行业预防。
关键词:司法公正
认真开展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共监督立案非法经营案件1件3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1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0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嫌疑人3人;严格依法办理涉检信访141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36起。
认真开展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关键词:提高素质
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统一到位,行动上迅速及时,措施上坚决有力,方法上灵活多样,工作上扎实推进。
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通过自查自纠和“走出去、请进来”,认真查摆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订方案,明确责任,扎实整改。
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7个单位已经完成局域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院实现了三级网络的联通,依托于网络平台的系统、软件应用逐步平稳开展;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开福区、浏阳市检察院完成了新的技术侦查综合大楼建设,市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大楼的主体工程也已完工。检验鉴定、司法警察、后勤保障、检察理论研究和综合信息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服务。
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大力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工作健康、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长沙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四)强化对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升整体素质;
(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快科技强检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