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劭强在新公布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一些原有的规定被修改。如:住宿登记的证件不再仅限于身份证,旅馆门卫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警察检查房间需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证明等。其中,警察不得随意查房最引人关注。
面对新规,有人产生了忧虑:这样“苛刻”的条件是否会造成执法的不严?是否会间接纵容丑行的发生?我以为,其实不必多虑。
“警察不得随意查房”的真正含义是警察查房的程序必须合法,而不是警察不能查房,更不是警察不再查房。所以,其实行的后果并不会造成执法的不严。在现实生活中,当警察发现某些不良动态时,他们可以及时地将之上报,然后在获得上级同意的情况下,对所怀疑的房间进行必要的检查,其效果与以前的随意查房并无不同。而且,只要程序处理恰当,也不会延误查房的时机。
但与以前不同的是,不得随意查房使得警察的查房权力受到了约束。在我看来,这种约束带来的正面效应有两个方面。首先,减少了警察权力寻租的机会。在新的规定下,警察的查房行为已经纳入了上级的监管之中,如果再想假公济私或者借机敲诈已经不那么容易。
其次,减少了假警察浑水摸鱼的机会。假警察之所以能够在欺诈行为中游刃有余,其原因正是在于真警察随意查房所造成的乱象。当新规约束了警察查房的权力时,真警察会更为理性和正派,假警察自然也就失去生存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