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3年前,市中级法院党组决定,用3年时间,争创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3年后,市中级法院先后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全市一半以上基层法院,都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通过3年争创,目前全市法院工作已迎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打造便民新模式
市中级法院领导认为,争创一流法院,让人民满意,应体现在方便群众诉讼上。他们提出,要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于是,争创一流的目光,首先聚焦到基层法庭建设上。为此,全市法院开展了“法庭管理年”活动。如今,我市各人民法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如当事人有事,可以预约开庭,也可以在假日开庭、晚间开庭;如行动不便,法官还可以上门开庭。此外,大部分基层法庭都实行了网上远程立案。而让司法便民措施切实便民,是我市法院一贯的宗旨。据了解,市中级法院在出台19条司法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先后作出“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鼓励支持本人进行诉讼,并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等8项举措。近3年来,我市法院从提高审判效率入手,全面推行刑事、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依法扩大简化程序的适用范围。去年,共使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1万余件,占全部案件的80.9%,提高了审判效率。
为城市发展助力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破解社会发展难题,为南京发展助力,这是我市法院争创活动的又一亮点。十运会场馆建设,是我省和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仅奥体中心及其配套道路建设,就涉及上万人口搬迁。市中级法院深入调研,写出了《关于涉及征地拆迁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的报告》,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实现了依法拆迁。3年来,我市法院审理涉及新城建设相配套工程等各类诉讼纠纷1000余件,平均审限仅为30天,特别是为十运会主场馆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市委领导评价,在十运场馆建设中,南京法院功不可没,作用不可替代。“三联动”改制工作,是我市加快发展,推进富民强市的一个发展战略。3年来,全市法院受理了不少破产案件,这些案件矛盾冲突大,审理难度大,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法院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高度重视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取得了双赢效果。此外,市中级法院还出台了一系列服务经济发展的文件,并发出近千条司法建议。这些司法建议都已成为领导的“决策参谋”,企业的“法律帮手”。
提升能力创一流
司法能力建设,是我市法院争创一流的重要内容,也是让人民满意的重要保证。为落实法官职业化建设,市中级法院制定了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目前,全市法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132人,占干警总人数的71.2%;全市法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有168人,其中市中级法院70人(含在读),占该院干警总人数的21.5%。为营造学习氛围,提高适用法律能力,全市法院还及时组织法官围绕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和解释法律的能力。3年中,市中级法院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100余场次,受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在审理的案件中,有24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中国审判要览》刊登,有41个案例被《人民法院案例选》刊登,另有9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我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去年,在省高院公布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指标数据中,我市法院有10项指标同比有大幅增长,9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但市中级法院院长徐立新在接受采访时却说,3年争创,只是一个开始,我市两级法院对“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的实践,将永无止境。通讯员 赵兴武 南京日报记者 殷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