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房地产成本到底有多高?昨天上午,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张力军向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要让百姓明了商品房》的建议,建议物价、房管等部门加强调控管理,推行商品房成本监测发布制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买房。
房价构成让人“雾里看花”
“一方面房价上涨过快,一方面又看不懂价格构成,让人难以接受。”张力军告诉记者,他的朋友刘伟家住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去年刘伟买了城南一楼盘的房子。他告诉记者,一开始,楼盘宣传单上写的是5200元/平方米,但真正谈价格时却变成了7300元/平方米。售楼小姐的解释是,最终的房价还要包括楼层和朝向差价、环境价格等等。这也罢了,去年底,小区物业管理向他发出通知,说小区车位今后“只售不租”了,要继续在车库停车,必须再交10万元。刘伟想知道小区车库核价时是否进入房价成本,却被开发商拒绝。
房价成本属商业机密?
记者了解到,隐瞒房价成本,在我市并非个别案例。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说,市场经济下,决定价格的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所以房子卖什么价,开发商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况且,有的价格成本属于商业机密,根本没有必要公开。房价成本价格是否属商业机密,张力军有着不同的看法。张力军说,在开发商的账本里,有两个成本至关重要,一个是他们所称的“融资成本”,在这方面每个开发商的渠道不一样,显然难统计;另一个则是业内俗称的“隐性成本”,这一成本不一定能拿上台面,见得了阳光。正是有了这两个成本的存在,房地产企业才千方百计地隐瞒成本构成。
建议推行商品房成本监测发布制度
张力军说,按照普遍可测算的标准,房价成本分为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安成本、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代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几个部分,随着土地实行招拍挂以及税收征管程序的日渐透明,房价成本中的这些部分实质上已经无密可保。由于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基础上政府并不完全掌握开发商的信息,消费者就更无从掌握。假如政府能够公布房价成本,对于社会监督房地产行业合理、规范发展将起到极大作用。为此,张力军建议物价、房管等部门加强调控管理,推行商品房成本监测发布制度,公开所有商品房成本,增加商品房价格透明度,使老百姓真实了解商品房价格的构成。南京日报记者 肖姗 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