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1月11日电(记者拉巴次仁)10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向记者透露,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