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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谢蔓
规划局就海珠半岛花园拟建3幢高层召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会
日前,就海珠区海珠半岛花园发展商拟建3幢高层住宅楼向规划局申领《建设工程许可证》一事,广州市规划局进行了包括海珠半岛花园业主代表、楼盘发展商法定代表和规划局案件经办人三方在内的听证会。据了解,规划局鉴于核发的行政许可可能涉及到第三人利益———海珠半岛花园业主的重大利益而决定举行听证会,是近年来类似的规划行政许可听证会的第二次。
城市规划专家认为,规划部门能在小区新规划的建筑动工前,举行听证会,广纳民意,充分体现了对小区业主利益的尊重。而且通过规划听证的办法,将可解决目前众多楼盘小区出现的规划争议问题。
为尊重小业主利益召开听证会
记者从穗规函[2005]4428号《听证通知书》获悉,广州市规划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决定举行“关于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海珠区滨江东路543-549号地段建设3幢42层住宅楼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的听证会。 图:购房后,如果小区的规划有重大改变,业主可请求进行规划许可听证。
据了解,2004年11月8日至18日,规划局就海珠半岛花园新一期拟建的一栋42层高建筑在小区进行公示,期间小区业主依据规划局发出的《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向规划局提交了有小区150多名业主签名的对拟建建筑规划不满的陈述意见。据此,规划局决定对该相行政许可的核发举行听证。
小区总建面积是否超标成焦点
在听证会上,小区拟建的三栋高楼是否已经超出了小区规定的建筑面积,小区拟建高楼是否符合市政府对珠江两岸建筑规划离江岸30米的要求,以及小区新一期建设和共建配套的兴建谁先谁后等问题,成为业主和发展商分歧的焦点问题。
有业主代表指出,根据广州市房管局房产证的数字,海珠半岛花园目前已建成一期、二期、新二期共9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已达到25.8万平方米,而按照规划局1994年规批字第211号图纸,小区的规划房地产用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8.1万平方米,因此小区剩下可建的地上建筑面积只有2万多平方米,如果再建三栋高楼将严重超标。
业主又提出,小区拟建的三栋高楼中的一栋楼宇离珠江的江岸线只有20米距离,不足规定的30米,属于违规。另外,小区落成至今已有10年,但小区公建配套中小学、电影院等则一直未建,因此,发展商应该考虑将小区剩下的建筑面积完成共建配套而非新一期的住宅建筑。
而发展商一方则认为,拟建的三栋高楼的规划已经在2003年获得规划局的核发的两个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03]2079和穗规建证[2003]2080),而且规划部门核查的小区总建筑面积也未超过广州市国土局三个土地出让合同,因此规划局应批准建设。
规划听证可避免规划争议
对于此次听证会,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各方的意见再对小区拟建三栋高楼的规划进行审核。
而资深建筑工程专家则指出,目前大多数小区的规划更改,以及规划部门审核的建筑面积与房管局测定的建筑面积存在不符的情况,是由于早期规划部分往往以规划建设许可证上的建筑面积作为最终审核小区建筑面积所致。通过小区规划建设公开听证,以后规划争议问题则应该可以避免。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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