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南海丹灶镇,警方抓获一5人作案团伙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胡珊霞 通讯员张喜洋郭杰广)“我们村原来有近80条看家狗,现已被偷剩10多条了”,“我们村原有40多条狗,现在只剩下三四条了”……入冬以来,丹灶镇各村频频传出狗只被偷的消息,警方经摸查发现原是一个专使用“迷魂药”的团伙在作案,遂将其人赃俱获。
案件:团伙作案开小车下毒偷狗
去年12月29日凌晨零时许,在丹灶建设村东伟陶瓷厂附近公路旁,一偷狗团伙正开着小车偷狗。他们使用鸡肝捆梆“三步倒”迷魂药做诱饵,致狗只昏迷后,将其放入车尾箱。附近巡逻的治安队员发现后进行跟踪,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缴获一只被毒死的狗、一只昏迷后再次醒来的黑狗,抓获赫某、刘某、陈某等5名嫌疑人。据丹灶北李村村民李先生回忆,偷狗贼的气焰非常嚣张。去年12月25日早上7时多,他刚起床就看见门口的花园里一只狗躺在地上“汪汪”叫。“看到狗已无力站起来了”,李先生说,他正在纳闷,忽然见两个人开着辆摩托车前来,拿着蛇皮口袋把狗装进了袋子。“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狗被人下了毒药!”李先生直喊“有人偷狗!抓贼啊!”谁知偷狗贼高高举起手跟李先生说“拜拜”。“简直把肺都气炸了!”李先生显得很冲动。“近年来我不见了七八条狗!”联沙下良村的陈姨说,现在她家只剩下养了十多年的大黄狼狗了。由于近段时间偷狗太凶,她怕大黄狼狗也被人偷走后变成“盘中餐”,只有成天把它锁在屋子里,不准离开半步。
狗肉档:毒狗泛滥改卖牛羊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狗肉按市面价格一般一斤要8元到10元左右,而“黑狗市场”狗肉只卖五六元。经营狗肉食肆的档主一般会在正规市场购买经过检疫部门检疫过的狗只。但是,有些偷狗贼把偷来的狗廉价卖给一些经营狗肉煲的摊档,从中牟利。由于近段时间时常传闻毒狗事件,致使当地群众都不敢再光顾狗肉食档,使当地一些狗肉煲档主的生意受到影响。联沙某酒楼老板麦女士说,她经营狗肉煲将近10年了,生意一直都很好。可是附近毒狗的人太多,好多人都怕吃狗肉了。“我买狗肉都会买盖过章的狗肉,决不会在黑市场上买。”她介绍说,受毒狗影响,她的餐馆只好转向牛肉或羊肉煲了。
警方: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论处
据警方介绍,这些偷狗贼大多选择在深夜10时后才进村作案,采用电击、下迷药等方式将狗偷走。而此次被当场抓获的赫某等5名嫌疑人已交待了下药偷狗的事实。丹灶社区民警中队指导员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偷狗行为属偷取少量财物性质,偷一两条狗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拘留;如果数量巨大,则按物价部门计价,根据数量多少还可送劳教。
卫监:经营单位原材料须严格检验
南海卫生监督所丹灶分所副所长陈先生表示,因这些遭遇“毒手”的狗只一般含有氢化物,一般饭店、酒楼都不敢收这种被毒死的狗。按规定,正常经营食品的单位,所采用的原材料都要经过质监部门和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格以后才能使用,而正规的食肆在采买半成品时都要求他们索取合证,否则会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威胁,是决不能允许的。
律师:非法毒杀他人狗只是违法行为
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村民饲养的狗、猪、家禽等动物,是村民个人或其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任何采取药物麻痹、猎杀等行为,偷窃、非法侵占他人饲养的动物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是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侵害。从民事角度讲,属民事侵权行为。从刑事角度讲,轻则构成一般违法,公安机关可对偷窃者处以治安管理处罚;重则涉嫌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偷窃者将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的狗肉出售给餐饮单位并流向市场,因缺少必要的检疫程序,很可能导致更多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损,其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