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2日讯(记者罗明阳)海口两名“摩的”司机为了争地盘“拉客”而发生争执,导致事后怀恨在心而大打出手,除了赔偿医疗费之外,肇事“摩的”司机日前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据了解,澄迈男子张某在海口从事“摩的”拉客行当,与湖北男子白某均为“摩的”司机。2005年7月23日晚,张某因与白某为争占地盘“拉客”发生争执而怀恨在心。事过几天后的7月28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和自己的朋友“黄牛”(外号)在海口市文明中路看到白某,张某于是回家去拿了两把西瓜刀乘坐“黄牛”开的摩托车追打白某,白某见状骑摩托车逃跑。追至海口市博爱南路处,张某持刀下车砍白某,白某挣脱。后来,张某和“黄牛”又追至海口市东湖星湖水庄后门人行道上,白某人车倒地,二人冲上去对白某乱砍,导致白某的背、肩、臂、手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白某所受的损伤属轻伤。白某受伤后到海南省地质医院住院治疗14天,已花去医药费4000元。张某在打了人后,仍然继续回到原来的地盘“拉客”。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到张某拉客的地盘将其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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