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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报讯(李宏记者江芸涵)“本月15日之前必须落实临时整改措施和临时整改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敲定彻底整改的长远措施,否则在春节前立即依法实施停业处罚。 ”昨(11)日,巴中市政府对乐坝油库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作出上述决定。至此,这起久拖不决的省政府挂牌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将投入1300多万元进行实质性整改。
受省政府的指派,省公安消防总队李勤副总队长于11日赶赴巴中市南江县罗坝镇,对乐坝油库的消防安全进行了详细地检查,督促巴中市和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对该起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乐坝油库位于南江县乐坝镇,整个油库地势高于乐坝集镇民用建筑。油库目前17个立式储油罐、33个卧式储油罐设置违反《石油库设计规范》;特别是现在的防火堤容量不能保证实际需要,一旦发生火灾,将危及乐坝集镇和沿河两岸群众的安全,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巴中市公安消防部门早在2000年4月就要求中石油巴中公司进行整改。省、市消防、安监等部门多次进行督促,但时隔5年,该公司对油库存在的严重火灾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005年12月,公安部公共安全专项督察组在对乐坝油库进行了专项督察后,责令乐坝油库立即进行整改。
巴中市领导表示,要按省政府的规定进行彻底整改,坚决消除这一隐患。乐坝油库重大火灾隐患“炸弹”何时能够彻底排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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