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了2006年执法检查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污染防治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1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共7个方面的执法检查。
新的一年,执法检查计划获得通过,将重点放在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放在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此举有利于各级人大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值得大声喝彩。但与此同时,笔者也寄予几点法治期许。
首先,期待人大执法检查导入更专业的基因,突破检查主体的专业“瓶颈”。当前,一些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常常出现执法部门应付了事的现象。除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人力、物力等因素外,专业方面的缺陷成为制约执法检查深入的“瓶颈”所在。人大拥有的专业人才与其要不断强化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以至于出现所谓的“外行查内行”现象,实效性大打折扣。打铁必先自身硬,执法检查作为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要求监督者的监督水平同时提升。
其次,期待人大执法检查注入更求实的理念,打破检查过程的形式“桎梏”。从现实看,相当一些人大执法检查都经过了事先长期的准备,在可预见和“包装”的情况下,采取书面检查、听汇报、开座谈会等形式。一些检查者以完成工作计划和上级任务的心态,要求或不希望被检查者出现问题;而被检查者也以应付的思想进行迎检部署和材料准备,扬长避短,报喜不报忧,一份相同的汇报材料稍作修改,常常可以“对付”几次不同的执法检查,以求皆大欢喜。这显然有损法律至上的严肃性和人大的权威,会造成人大监督“虚化”效应。期待2006年的执法检查大变脸,不仅是执法检查的制度和规则逐渐规范化,执法检查机关更要用求实的态度,采取实地考察、调研等多元方法,打破形式的“桎梏”。
再次,期待人大执法检查健全更刚性的回应机制,焊接检查效果的“罅隙”。从当前一些人大执法检查的现状看,运动式撒网似乎已经成为思维定势,往往检查忙过一阵,而下次又得从头再来。追其原因,固然和某些量化标准不科学,过于僵化有关;另一方面,也应归因于刚性回应机制的缺失。例如,某地人大常委会曾连续5年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可是每次发现的都是些老问题。此外,一些地方年年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但是诸如小造纸厂之类的工业污水排放问题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检查往往强调检查权,而忽略了惩戒等刚性回应机制。正是由于刚性回应力,执法检查在运作链条上产生了断裂,使得执法检查从法律文本向现实的权力运作转变中虚化。所以,笔者期待2006年人大执法检查能完善刚性回应机制,增强执法检查效力,适时启动个案监督、特定问题调查程序、评议、罢免等程序,突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笔者满怀期待,新的一年的人大执法检查,能以更为专业的检查主体,更为求实的检查理念,更为刚性的回应机制,彰显出更丰富的宪政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