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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欠薪逃匿的单位法人被宣布刑拘,30家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被公开曝光。
昨日,深圳市委、市政府举行打击恶意逃薪公开处理大会。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宣布欠薪逃匿经营者涉嫌经济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标志着深圳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正式启动。
会议刚一开始,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洪朗便宣布8名欠薪逃匿单位法人被刑拘,随即,8名头戴头罩的涉案人员被带上会堂。
李洪朗介绍,这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各个公司、企业的老板或主要负责人,8人在2004年和2005年间,分别恶意拖欠350余家供货商货款,达4100多万元人民币,恶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工资700余万元人民币,致使打工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
李洪朗表示,8名犯罪嫌疑人已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助理巡视员马红兵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为私有财产,全国人大正在研究在刑法等法律中增加欠薪逃匿罪,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在相关法律未出台前,深圳的做法值得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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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提高欠薪刑罚罚35万港元监禁3年
据新华社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把欠薪罪行的最高刑罚,由现行的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1年,提高至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
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11日在立法会上强调,将加强执法、情报收集及宣传和推广,确保工人能按时拿到薪酬。
他表示,特区政府劳工处已全面加强执法、检控和宣传教育工作,遏止欠薪罪行。同时将从源头上打击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雇主,防止欠薪事件转化为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款项。
在多管齐下和先发制人的策略下,特区政府的工作已见成效,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财政状况已大为改善。去年第三季度,饮食业雇员申请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的人数下降34%,第四季度减少了79%。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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