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镜)昨日,省交通厅在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指出,按照交通部和省领导的指示,地方公路建设中要坚决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坚决防止个别地方大量使用交通建设资金搞城市建设,导致部分市、县交通局恶性负债,丧失再建设能力,公路路况下降;二是坚决防止地方任意扩大建设规模,擅自提高建设标准,不充分利用旧路,大挖大填,导致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负债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