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欠薪企业上了“黑名单”
30天内不接受处理者将被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讯】昨日上午,在全市打击恶意逃薪公开处理大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媒体公布了30家欠薪企业名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布的通告中指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我市大多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保障了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我市少数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者,无视法律法规,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有意隐匿或逃跑,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基本权益,影响了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打击恶意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者,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规定,现对2005年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予以公布(名单见右表)。
被公布的企业、投资者或经营者,必须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欠薪保障办公室或所在区劳动局接受处理。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欢迎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积极举报有关情况,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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