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烟花爆竹零售商店门前4米范围内应划为禁烟、禁火区,100米范围内为禁燃、禁放区,并有明显警示标志。店内专库储存的储存量不得超过5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20kg)。
《成都市烟花爆竹经销点基本安全条件》明确规定:销售点烟花爆竹专柜必须与其它商品严格分隔,不得与其它商品混存。
该负责人表示,春节即将到来,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现象又有所抬头,为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安全事故,成都市安监局特别公布公开举报电话028-87706051,24小时接受广大市民的举报。记者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