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项目包括免收挂号费、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以及大病救助等
本报讯首席记者潘琳元报道鞍钢厂办大集体低保对象将实行基本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免收挂号费,每人每年门诊救助100元,住院救助2000元,大病救助4000元。 这是鞍山市政府惠及百姓便民政策之一。
据了解,鞍山市民政局已起草《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办法》,首先在鞍钢厂办大集体搞试点,这项优惠政策是对鞍山市现行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的一次重大突破。
门诊救助:年最高限额每人100元
实行门诊和住院两种形式的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比例为门诊费用的60%,个人承担40%,年门诊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每人10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住院医疗救助比例为住院费用的60%,定点医院减免10%,个人承担30%,年住院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每人2000元,限个人享用;大病救助比例为50%,个人承担50%,年大病救助最高限额为4000元。
大病救助:五类重症享受救助
大病救助的病种是指慢性肾功能衰竭?穴尿毒症?雪并进行定期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高危孕妇住院分娩。救助对象需在市卫生局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
定点医院:鞍山市确定8家医院
市卫生局确定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鞍钢长甸医院、铁东区人民医院、市千山医院、市康宁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四医院为住院医疗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定点医院原则上需到就近、方便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由各区卫生局确定,报市卫生局批准。
办理程序:低保职工持三证就医
需要医疗救助的低保对象,须持《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医疗救助手册》、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