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患有精神病的母亲赚钱看病,15岁的外地女孩小花(化名)拿着一把水果刀去抢劫,刀子被人夺下后,她在楼道里哭着写下了“我要救妈妈”。
近日,小花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小花的经历却让每一个办案民警感到心痛。 昨日下午,记者从各个方面了解到女孩为救母持刀抢劫的详细情况。
抢钱未成等着被抓
2005年12月20日下午2时许,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高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一女孩持刀抢钱。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当我们赶到案发现场时,就见到一名十五六岁的女孩在楼道里哭泣,脸上抹了很多鲜血,在楼道的墙上还用血写着几个大字‘我要救妈妈’”,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办案民警邢宝昌和尚铎志记忆犹新。通过现场了解,小女孩就是实施抢劫犯罪的嫌疑人,但是却没抢到钱。令民警们更惊讶的是没有抢到钱的小女孩一直等在这里。
为母治病想到抢劫
警方经了解得知,女孩小花今年15岁,是外地人,家中非常贫困,母亲患精神病。案发前不久,小花来到盘锦市兴隆台区高升街道的姨妈家,还曾经到外面寻找打工的机会,但是因为年纪太小而屡屡遭拒,后来小花在看了电视中关于一起抢劫案件的报道后,便产生了抢劫作案为母亲筹钱看病的想法。
2005年12月20日14时左右,小花从姨妈家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腰里,在一家属区内漫无目的地寻找目标,在一栋楼的楼道里往上走时,小花看到四楼的一户人家门口垃圾箱里有西瓜等物,小花心里想:“这户人家冬天吃夏天的水果,肯定有钱。”于是,小花便上前敲门,听到敲门声,独自在家的窦大妈毫无戒心地打开了门,小花张口便向窦大妈要钱,说要给她妈妈治病,窦大妈以为小花乞讨,便拿出几元零钱,而小花却说钱太少不够用,窦大妈百般解释说她也没钱,小花不相信也不肯走,想想前不久看过电视里13岁少年抢劫的事情,窦大妈起了疑心,装作不经意碰了一下小花的衣服,一下子碰到了小花携带的水果刀,窦大妈心叫不好,连忙就想关门,小花这时掏出刀子,问窦大妈给不给钱,窦大妈极力反抗,抢夺刀子,两人在撕扯过程中,刀子将两人的手都给划破了,最终,还是窦大妈将刀子抢了过去,并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被抢了刀的小花却没有离开,倚在门旁的墙壁哭了起来,她用自己手上流出的鲜血,在墙上一点一点的写出“我要救妈妈”五个大字,直至警方闻讯赶来。
家有病母压力太大
在昨日下午到派出所采访前,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小花的姥姥和姨妈,小花的姨妈告诉记者,直到现在,小花的母亲还不知道小花出的事,“谁也不敢告诉她妈,你说这孩子,怎么做出这种事来。”小花姨妈痛心地说。
据小花的姨妈讲,小花还没出生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带着她改嫁了两次,现在住在盘锦邻市某地,母亲多年以前便患上了精神病,只要一发病就什么也不知道,摔打东西、打骂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全家人靠种地和继父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家里的生活就落在了小花身上,还没读完小学,小花就回了家操持家务。而小花的母亲一年中总会犯几回病,每次都要花上几千元治病,无疑对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民警为小花家捐款
在了解到小花的家庭情况后,高升派出所的民警们也对小花和她的家庭有些牵挂。
“当时带小花回派出所后,小花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我们能感觉到这个小女孩的思想很单纯,她做出这种事情很令人惋惜。”提起小花,派出所的赵颜华有些心痛,“小花到派出所时还说她就是想要点钱给她母亲看病,让她母亲快快乐乐过个年别犯病。听了她的话,我们都很同情她,但法律毕竟是法律,虽然年幼无知,但是她也是抢劫未遂,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制裁。”
1月11日上午,派出所专门召开了一个所务会议,会上决定每人捐献一百元钱,一百元钱用来买水果,剩下的五百元给小花的姥姥,让姥姥托人带给小花的母亲,就说是小花在外面打工赚的钱,让小花的母亲好好过个年。
下午4点多钟,所长赵颜华带领民警来到了小花的姨妈家,当80多岁的姥姥接过钱时,老人禁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
小花的姨妈也连声向民警道谢,还表示一定将民警的心意转达给孩子,让小花吸取教训,悔过自新。
马克宇 首席记者任传运文并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