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海南省政协在“三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有力地推动了政协工作。 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推进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切实提高政协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和认识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继续积极推进“三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一、深刻认识 “三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作为中国政治体制组成部分的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各党派协商国是的重要机构,是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合理表达意愿要求、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场所。因此,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本身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内容。实现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得到切实发挥,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汇集了各党派、团体及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台港澳同胞等各界代表人士,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大团结,体现了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广泛参与国是的民主权利。加强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机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加有效地协助党和政府形成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机制,及时合理地处理利益关系、调整利益格局,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够充分发挥政协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作用,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扩大共识的工作,维护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新时期政协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这些年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制度建设滞后、制度不落实、工作的不规范仍然是影响人民政协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当务之急就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进政协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实现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减少政协工作的随意性,克服盲目性,确保政协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履行职能的实效。
二、明确“三化”建设的目标要求
“三化”建设的实质就是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密切结合政协实际,通过法律、规章、文件等形式,将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确定下来,变成各方面、各部门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使之严肃、稳定、长期地发挥作用。推进“三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协《章程》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运作和程序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政协内部及政协与有关党政部门之间工作的严密的制度、科学的程序和规范,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第一,确保政协政治协商真正纳入各决策部门的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不经政协协商不决策。要设计好政协协商的运作程序规范,切实做到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党委、人大、政府决策程序,确保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能够在政协进行协商;协商议题的制定和提出科学合理;协商程序具体规范;协商过程的组织实施严密周全;协商过程、协商结果向公众或有关方面公布反馈,协商中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尊重。避免协商的随意性,避免事后协商、以通报代替协商、以党派协商代替政协协商。
第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得到切实履行。要就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民主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批评意见的提出与受理的原则和程序,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等事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保障委员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打击报复或侵害委员权利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委员批评建议的跟踪督办机制,办理结果反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委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等。
第三、保证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得到切实发挥。要对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加以完善和规范,努力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深化专题调研的内容,丰富建言立论的形式,拓宽政协活动的领域,为广大政协委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不断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党政有关部门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党政有关部门与政协各部门对口联系制度等。
第四、明确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在政协中的关系、地位和权利义务。要从实际出发,规范政协界别设置及其权利义务,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原则,营造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鼓励委员加强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鼓励各党派、团体在人民政协以组织名义发表各自的意见和主张,鼓励讲真话、报实情,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切实尊重和保护委员的民主权利。在合作共事中加强了解、消除误解、增进共识、加深友谊。
第五、保证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委员制度、专委会工作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委员学习培训制度等,改进调查研究、视察的方式方法,畅通委员反映建议意见的渠道,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同时加强委员管理,完善委员履行职能的考核激励机制。
第六、保证机关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别是抓好政协机关的工作程序建设,切实保证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三、扎扎实实推进“三化”建设
政协工作的推进“三化”建设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三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政协党组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并以扎实的工作成绩赢得党委的重视。最好要以中共党委文件形式,明确各个方面的关系,努力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间形成一套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履行政协职能的程序和规范。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在条件成熟时再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中共海南省委对省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一直十分重视,先后批转省政协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意见》,颁发《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进我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设立海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直通快车”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于2001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全省政协工作呈现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省政协的“三化”建设。
2、认真抓好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制度化是“三化”建设的核心,抓政协工作“三化”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当前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使党委关于政协工作文件中的规定用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方式固定规范下来,使之不因班子的调整、人员的变更、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同时要加强政协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海南省政协依据政协章程和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和完善了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力求制度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保证了履行职能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3、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前进。要总结经验,大胆实践,努力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进政协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三化”建设的新领域,把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不断完善政协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例如近几年海南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提案协商督办活动,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保证了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省政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制定了《政协海南省委员会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实施办法》,大大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
4、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近几年在全国政协指导下,各地政协在履行职能方面有很多好的作法和经验。对这些经验应及时总结推广,形成制度,进一步把政协工作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