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之后,将在全省全面实行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用水10%以内的,加价5%;超定额用水10%-30%,加价10%;超定额用水30%以上的,加价20%。严重缺水地区可在此基础上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加价收费纳入当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