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11日记者获悉,沈城液化气企业表示将克服困难,平抑春节期间液化气价格。这对沈城30多万液化气用户来说,无疑是件好事。
市物价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降低民用液化气经营差率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民用液化气零售作价办法为:从本市采购的,加价率不超过12%;从外埠采购的,加价率不超过20%。
与去年初相比,沈城民用液化气价格涨幅始终在3至4元左右。这主要是受国际原油现货价格频繁波动影响,此外,南方企业来东北大批采购液化气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据介绍,由于各家液化气企业进货渠道、加工方法不一样,成本也不一样,政府很难统一定价。有关部门只能用控制加价率的办法来维护用户利益。(彭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