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特派记者赵琳)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厦门代表团提交的9件议案中有6件被大会通过。这是本届人大会议厦门代表团创下的最好成绩。
这6个议案都是陈津代表领衔提出的,分别是“关于保留厦门市省一级海域使用管理权限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议案”、“关于尽快修订《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出台《福建省港口发展管理规定》的议案”。
据悉,本次大会期间,代表们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十一五“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提出了各项议案。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0件,有22件议案被通过,占代表提出议案总数的36.7%。其余的38件议案将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办理。
据了解,此次大会还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15件。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