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河东区凤麟里市场做生意的中年男子纪某与吕某曾因摆摊占地问题发生矛盾。去年9月5日11时许,纪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来到吕某卖菜的摊位处,趁吕某不备,将硫酸从其头部后侧倒下,致使吕某体表大面积烧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
日前,此案在河东区法院审结,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八年,同时赔偿被害人34000余元。记者高立红通讯员霞飞/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