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河北籍男子陈某在本市某装饰公司打工。去年6月27日上午,陈某因琐事与同事陈某某发生矛盾,二人厮打在一起,后被工友劝开。当晚9时收工后,陈某某以上午被陈某所打为借口,让陈某自己将脸划伤或自打15个耳光解决问题,双方再起争端。
日前,南开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3万元。
记者谭然通讯员郭儒村/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