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 在象牙塔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校内到校外,由学生到打工者,为了实现心中的目标,为了替家人分忧,他们在变换着自己的角色。
同时,聘请家教、翻译和各类兼职人员的信息铺天盖地涌向这些打工学子。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机会多了,随之而来的不安全因素也在增多。一些不法分子针对大学生们经验少、求职心切的特点,对他们进行欺骗或其他伤害,甚至引发一些更大的悲剧。
如何保证打工学子的人身安全,如何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勤工俭学环境,已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儿子因勤工俭学而死”
在广西南宁市南棉小区一套简陋的两居室内,黄莲芬含泪向记者讲述了刚刚发生在她家的一出悲剧,她的身后是她22岁儿子李镇宁的灵位。
李镇宁是广西民族学院英语专业四年级学生,10月27日,他从女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个聘请家教的信息,晚上就赶到南宁市五象广场与对方见面。但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黄莲芬回忆道,“10月28日下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准确说出了我儿子的学校和出生年月,并告诉我李镇宁现在在他手上,要我在第二天中午之前向农业银行的两个帐户上打进3万元,不然就要杀害我儿子。我意识到儿子被绑架了,马上到派出所报了案。
“29日晚,那人又打电话来问钱的准备情况,并说如果到30日再不汇钱或者报警的话,李镇宁就没命了。我和李镇宁的爸爸到处筹钱,30日上午把借到的2万元存了过去。31日我去银行查询,发现那2万元已经被人取走了。以后对方又发短信来,要我给30万才放人。我到哪里去找30万啊!?我哀求他放我儿子回来,但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了。直到12月28日,警察和李镇宁学校的领导来到我家,告诉我警方已破获此案,绑架者是南宁市四塘镇的一个医生;但我儿子在被绑架当天就已被杀害了。”
黄莲芬说,“我家的经济条件非常不好,李镇宁的爸爸在小区做门卫,每个月只有300元的工资,我下岗后给别人做临时工,每月也就几百元,家里连烧蜂窝煤都要节省着烧。李镇宁从小就很懂事,他知道家里穷,从不随便向家里要钱。他一上大学就打工挣钱,做过家教和翻译,没想到他竟然会因勤工俭学而死。”她十分伤感地说,“我现在还不明白,绑架者为什么会盯上一个贫困的学生。”
李镇宁为勤工俭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记者在李镇宁家里采访时还深深感到,李镇宁的死也给了这个贫困的家庭以致命的打击:李镇宁的奶奶听到死讯当时就休克过去;家里为筹集赎金已经负债累累,母亲黄莲芬整日看着儿子的遗像沉思。
打工学子连连受骗身心俱受伤
大学生在参加勤工俭学时遇见不怀好意的雇主,不仅会受到身体上的侵害和蒙受经济损失,他们心灵上受到的伤害会更加难以愈合。初次涉足社会便遭遇欺骗,将使这些勤工俭学学生的上进心和孝心蒙上一层灰。他们想要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而一次打工受骗的经历就足以使他们对周围的环境充满戒心。
湖北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2001级学生张鹏在打工时便有过几次上当受骗的经历。大学一年级时,张鹏在校园宣传栏上看到一则家教信息,所提的要求与自身条件相仿。在应聘这份工作时,对方提出要先试讲几节课,有效果才付酬金。于是张鹏每周六和周日都要坐1个多小时汽车来到对方家里,给小孩讲初中数学和英语。
张鹏说:“我觉得自己讲得还不错,小孩的几次测验成绩都有明显的提高,但家长还是在一个月后以效果不明显为由把我辞了,并说这一个月只是试讲,给了我20元公交车费。有了这次教训,后来我在找兼职工作时就特别注意,但还是会受骗。”
张鹏说,他认为劳务中介组织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来到一家中介公司,想通过公司找到适当的工作。张鹏交了30元中介费,但一直没有收到这家公司提供的信息,在催促了几次后,公司介绍了一份令张鹏非常不满意的工作,当他提出换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时,对方却要求他再交30元中介费。
“刚迈出工作的第一步就被骗了几次,我起初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工作能力有问题,但最后发现并非如此,而且我周围的一些同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后来我对很多人和事情就不敢再相信了,总认为社会上充满了骗局,有很长一段时间心里一直很愤懑。”张鹏至今对自己受骗的经历仍耿耿于怀。
勤工俭学路上陷阱重重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求职陷阱;涉世之初的学生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由于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已成为大学校园里的一个普遍现象,不少中介公司以此为“契机”,抓住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明目张胆地进行欺诈活动。
陷阱一:虚假信息。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在假期打工的心理,夸大事实,无中生有,以“急招”的幌子引诱学生前来报名登记。一旦中介费到手,便将登记的学生搁置一边,或找几个关系单位让学生前去“应聘”,其实只是做个样子。这样用不了多久,大部分学生对通过中介机构找到工作已不再抱有什么希望。
陷阱二:预交押金。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收取不同金额的抵押金,或要求学生将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这类骗局通常在招聘广告上称有文秘、打字、公关等比较轻松的岗位,求职者只需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后,招聘单位推说职位暂时已满,要学生回家听消息,接下来便如石沉大海,押金自然也不会退还。
陷阱三:不付报酬。一些学生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用,讲好以月为单位领取工钱,但雇主往往在8月份找个借口拖延一下,而到9月份学校开学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令学生白白辛苦一个假期。
陷阱四:临时苦工。一些学生只是想利用假期临时赚些“零花钱”,因此对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往往不太计较。而个别企业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平日积攒下一些员工不愿从事的脏活、累活,待假期一到,找一些学生突击完成,然后给一点钱打发了事。
陷阱五:“高薪”招工。有些娱乐场所以高薪来吸引学生从事所谓的“公关”工作,包括陪客人唱歌、喝茶,甚至从事不正当交易。年轻学生在这些场所打工,很容易受骗上当或自己误入歧途。
整治勤工俭学环境亟待多方入手
如何才能为打工学子营造一个安全的勤工俭学环境,避免他们频频受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李清先认为,应该从学校、学生和政府管理等方面入手,一起创造良好的勤工助学环境。
李清先说,首先,应大力开发校内适合学生特点的勤工助学岗位,如助教、助研、实验员等,在图书馆等场所建立勤工助学基地,使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尽量集中在学校内部。同时,应限制学生每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总时间,以免影响其学业,并适当提高勤工助学的付酬标准。
针对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学生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包括及时向学生公布当地正规劳动中介部门的名单,引导学生到管理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去应聘工作。李清先提醒准备找兼职工作的同学,不要轻信路边小广告上的招工信息;不到不明情况的家庭去做家教;不到没有合法招工权利的中介部门去应聘工作;不要缴纳招工押金,因为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应聘时是不需要交任何押金的。
“建立健全勤工俭学制度也是杜绝打工学子频频受伤的良药”,李清先说,学校应该建立校外勤工助学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外出打工地点、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安全保障情况等。同时,强化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申请审批制度,以此确认学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并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有关部门也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督促他们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们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得要求学生从事具有危险性和可能危害健康的工作。同时,政府劳动监察等部门也应考虑学生勤工俭学的需要和找工作的特点,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交流市场寻找适当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对侵害勤工俭学学生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