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市高级法院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各级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要尽可能少使用强制措施,推行“执行和解制”,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据介绍,去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9万余件,通过执行和解执结的案件达到12867件,比上年增加56.9%。 与采取强制措施相比,“执行和解”不易激化矛盾,容易化解不安定因素。目前,房山法院已率先建立了执行和解厅。
近日,市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规范民事执行和解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行建立执行和解厅的做法,为自愿和解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和解协议如果违背《合同法》中显失公平、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原则,当事人或案外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法院应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后再做出裁定。和解协议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当事人还可协商达成新的和解协议,也可以恢复执行原有的法律文书。
又讯(记者黄秀丽)对法院生效的判决,有一半的当事人不自愿履行,需要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针对日益突出的“执行难”问题,市高级法院昨天表示,今年将建立执行案件信用系统,凡是被系统记载的“老赖”,今后在贷款买房、买车以及承揽工程时,都将受到“重重限制”。
今年,市高级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信用系统,该系统将与银行、公安、工商、建设、房管、交管等部门联网,对一些长期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一方面将向社会公布名单,一方面各部门将对其经济活动进行限制。
如银行在审查贷款业务时,将登录到该系统察看,对进入该系统的企业和个人,将限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其他资金支持;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进入该系统的公民,不为其签发出境证件,已经签发的,及时进行边控;工商部门对进入该系统的企业、合伙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和新设公司注册登记;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限制其审批新的建设项目,暂停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取消其承揽其他相关业务的资格;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对其在买卖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进行监控,不予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交管部门限制、监控“老赖”们购车,不予办理登记和过户手续。
目前,法院正与各部门协商,系统将于今年4月份开始组建,争取下半年开通。该系统还将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到时,公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到“老赖”们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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