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李澜)盗窃摩托车后,赵某拿出长约20厘米的弹簧刀威胁追捕的市民。在11日的庭审中,赵不服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只承认是盗窃行为,在与法官辩论近十分钟后,最终理屈哑口无言。
去年11月3日11时许,赵某一人来到沙区西物市场一银行门口,将事主周某的摩托车(价值2000多元)盗走,但被周某发现。 赵某弃车逃跑,周某与十多名市民将赵某追至一工厂内。见无法脱身,赵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挥舞,威胁追捕者,但最后还是被擒。
在庭审中,赵某坚持自己只是为了“正当防卫”,不构成抢劫罪。审判此案的法官出示法条告诉赵某,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的行为已构成抢劫,要以抢劫罪量刑,赵某最终低头认罪。
沙区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数罪并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 华龙网 2006-01-13 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