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本报讯有关部门规定,今年1月1日起,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然而,近日记者对哈市多家超市、仓买暗访发现,多数经营者对此条规定尚不知晓,更没有一个商家悬挂禁售标志。
11日中午,记者随同一名15岁少年来到道里区世纪联华超市的酒类柜台前,少年上前选购了一瓶白酒,并轻松地到收银台结账。 随后,记者询问营业员,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为何没有执行?营业员摇了摇头。当记者问起是否有未成年人来此买酒时,营业员称,圣诞节和节日期间,常有少年来买酒,但因无法界定对方的年龄,此外不知他们是买给自己喝还是给大人买酒,因此无法限制。
11日晚,记者与一名13岁的少年来到道里区霁虹街的一处中型仓买,少年独自到酒类柜台前选购了一瓶二锅头,在收银处交了款。记者随后咨询营业员,是否知道目前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卖酒时,对方回答不知这一规定,而且作为商家一般都不会限制顾客购买任何商品。一位售货员不以为然地说:“光凭目测谁能看出消费者的年龄呢?商家总不能查验消费者的身份证吧。”
12日,在哈市中山路上的沃尔玛超市酒类柜台前记者看到,各种白酒、红酒等酒类产品琳琅满目。卖场里没有悬挂任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记者询问服务员,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买酒,服务员一脸茫然。
两天来,记者在对哈市多家超市和仓买走访时发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在哈市尚未执行,大多数商家不知这一规定。商家普遍认为这一规定执行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因为一些未成年人在身材、容貌、穿着等方面与成年人相差无几。另外,目前的法规缺乏约束力,在市场监管中,不知应该由哪家管理单位具体执行监管。
新闻链接
2005年11月7日,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志。该办法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