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日前,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根据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2006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
《河北省汽车旅客运价规则》规定,“在规定的春节运输期间,客运班车运价按旅客基本运价15%加成”,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物价局与省交通厅共同研究决定今年暂不执行这一规定。
各级价格、交通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努力消化燃油涨价影响,严格遵守价格政策,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加强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和价格监管,及时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