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会”代表建议政府给予硬性规定
本报佛山讯 “的士司机大佬们,早点交接班行不行?”记者昨天在佛山“两会”期间了解到,目前佛山市的出租车白班司机和夜班司机交接班时间均集中在早上7时至7时半以及傍晚6时至7时。 这两段时间,特别是傍晚这段时间,正好是市民上下班高峰时期,也是最多市民乘坐出租车的时候。而司机交接班之前,要洗车、加油,平均每部车要花30分钟左右用于保证准时交车,导致司机在交接班时间拒载乘客的现象较普遍。因此,有代表提案建议,出租车最好不要在市民用车高峰期交接班。
据悉,出租车选择在市民上下班高峰时期交接班,是约定俗成的行规。这一行规,对司机来说有两大好处。一是方便司机作息;二是有利于平衡白班和夜班司机的利益。夜班出租车的生意比较清淡,而傍晚下班高峰时期,是全天出租车生意最好的时候,生意额是早上高峰的三倍。
一位的士司机告诉记者:“大家都想利用这个黄金时间多赚点钱,因此,将此段时间从中间划开,一人一半,这样,日班和夜班司机的利益分配就较为公平合理。”
不过,有乘客则说,快到交接班时,有些司机为了能准时交车给下一班司机,即使遇到有客,但如果不顺路的话,也会拒载。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两会代表提到,这方面,可以参照上海、南京、福州等国内部分城市的做法,引导出租车行业在上下班高峰时期错峰交接班。例如,福建省福州市是从去年5月1日开始实行出租车错峰交接班的。车牌号码尾数是单数的,每月逢单号在下午5时前交接班,车牌号码尾数是双数的逢双号执行下午6时半后交接班。另外,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在今后新增的出租车中,硬性规定出租车不准在早、晚市民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这样,就给现有的出租车经营者形成竞争压力,促使他们自觉调整交接班时间,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李维宁)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