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事业单位招人过程中曾经存在的不够规范、透明等现象,记者昨日从杭州市人事局获悉,从2006年2月1日起,事业单位进人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据了解,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日前出台的相关文件,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采取定期招聘与不定期招聘的形式进行。定期招聘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一般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不定期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必须在报名开始一周前在新闻媒体、当地人事行政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对应聘事业单位工作职位的应聘者,新政策还设定了一条底线———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应聘者年龄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对应聘者,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选拔,择优录用。但考虑到工勤岗位的实际情况,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但属于杭州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的专业人才,以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免予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特别规定了招聘单位领导需要回避的几类情况。其中,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通讯员田建华记者洪光豫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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