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奖评新闻
学校规划建设有望立法
《深圳市学校规划建设条例》拟明年提请市人大审议
晶报讯(记者钱晴)2002年“两会”以来,近百位人大代表先后三次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学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呼吁加强教育发展规划、留足教育用地,对学校规划建设进行立法。 记者昨日从人大获悉,《深圳市学校规划建设条例》已纳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5-2009年度立法规划(草案)》,拟明年提请市人大审议。
人大代表们认为,目前我市学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还较多,主要表现在:学校规划建设标准偏低,与省颁标准差距较大,且执行缺乏刚性,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政府新建的个别公办学校因用地问题达不到建设标准,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商住楼配套学校有相当一部分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偏小,与实际学位需求很不适应。同时,学校建设用地问题仍然突出,用地不足、选址较差、用地计划立项后,用地审批环节较多,造成学校建设缓慢,不能按时开学。代表们建议对学校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建设费用来源与使用、学校资产管理与使用、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等,做出法定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学校规划建设用地不足等问题。
市规划局答复称,在理顺学校建设体制方面,在以后的开发建设中,学校用地一律单独划出,不与商业性用地捆绑建设。市规划局还表示,《深圳市学校规划建设条例》已纳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5-2009年度立法规划(草案)》,教育部门计划2006年对学校用地、规划设计等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补充完善《条例》的有关内容,力争明年提请市人大审议。今后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将以新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为依据,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特区内外均衡发展原则为指导思想,确保教育设施的高标准和均衡布局。
市人大常委会也在答复中表示,市人大有关部门正积极与各部门协调,争取尽早将法规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