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曹雯雯)在女孩媛媛(化名)看来,“爱客家”与恐惧有关联。
在那里,这个10岁女孩被一个男人强行撩起上衣,“肚皮都露出来了”,媛媛当场晕倒。
男人是超市保安,他这样做仅仅是怀疑媛媛拿了一个胶棒。
孩子姑姑:保安撩孩子衣服
昨日,记者在爱客家超市的保安室里采访了媛媛的姑姑台女士。
台女士介绍,当日15时许,她带媛媛到沈阳市铁西新区爱客家超市买东西。当她们结账要离开时,突然被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拦住。
台女士回忆:“这人说他是超市保安,说媛媛拿了超市的胶棒,藏在衣兜里。我当时问媛媛有没有拿,如果拿了就说实话,我给孩子买下来就完了。可孩子说没拿。这时候这个小保安就让我们到保安室去。”
在超市监控室后一个小房间,台女士把媛媛的外衣打开,想自己翻看,“可当我打开孩子上衣,三四个大小伙子,有穿制服的,有没穿的,一下围上来了。把我们带进来那个没穿制服的小伙儿一边说‘在里面在里面’,一边就搜孩子的身,把孩子上衣撩起来,肚皮都露出来了。”
台女士说媛媛当场晕倒,“我还没看着,是超市保安部主管孙经理看到了,他当时喊,‘快看看孩子怎么了,把她抱起来’。”
保安主管:保安已经道歉
爱客家超市保安部主管孙姓经理也接受了本报采访。
孙经理说:“当时我们没搜她身,搜她身的保安被(沈阳市铁西新区)凌空派出所带走了,正做笔录,至于怎么回事儿,我现在不好说。我们已经向她们家道歉。”
孙经理还承认,看超市监控录像后证明,媛媛的确没拿东西。对于为什么直接搜身而不先看录像,孙经理及其他在场保安没有正面回答。
对于被带走的保安,凌空派出所没有接受采访。
对于超市道歉一事,台女士证实保安已经道歉,孙经理也说给赔偿3000元钱私了,“可孩子吓得到现在还不说话,已经吐了两次了。我们不在乎钱,说声对不起就能弥补他们犯的错吗?”台女士认为超市保安行为属违法行为。
律师:保安根本无权搜身
对于媛媛的遭遇,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革告诉记者:“宪法规定,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即使保安亲眼看见这个女孩偷了东西,他也没有权力搜身。”
李律师进一步解释,保安保护超市财产是职责,但他怀疑顾客偷东西想搜查时,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搜身。
截至记者发稿,媛媛已经回到家里,她的情绪已经稳定了一些。她的父亲及其他亲属已报了案,希望得到公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