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侯晓云)“卖保险可以,但应该问我愿不愿意买啊,这一元钱不算什么,但花出去得让我知道啊!”读者初先生对汽车站搭售意外伤害险却不告知的行为,很是懊恼。
昨天下午,初先生在普兰店汽车站购买了一张去砬树屯的汽车票,他当时递了10元钱到售票窗口,售票员找回了5.5元后,他就匆忙登车。 上车后,他才发现一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夹在车票中,车票原价为3.5元钱,保险为1元钱。“这怎么随便搭售保险,还不说一声啊?!”初先生的这一声嘀咕后,其他乘客纷纷看自己的车票,原来车上不少人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购买了保险。有司机告诉初先生,这保险已经停售了一段时间,这赶上春运,又开始卖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大连市火车站后身的长途汽车站售票口,发现“大连——庄河”的售票窗口上贴着“保险专卖窗口”的标志,但在乘客购票时,售票员不问就直接将票和保险一起交给乘客,当记者询问时,售票员回答:如果不愿意要,可以不要的。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大连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宋维家。宋维家说,按规定,出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窗口应在售票口之外单独设立,购买保险应完全是乘客自愿的行为,在不告知乘客的情况下出售保险是强售的违规行为。宋维家提醒:购买汽车票时,要看清保险票,如遇强售行为,可以要求退掉,同时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线索奖: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