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14日讯 两户村民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其中一户冲着对方的狐狸饲养场大放鞭炮,导致多只狐狸死亡。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该案,判决放鞭炮者照价赔偿对方损失。
张某和陈某住在烟台开发区八角街道办事处,两家是邻居。 张某在自家西边建了一处狐狸饲养场。两家因为土地问题发生了一点争执。2005年5月31日早晨,村委主任把两人约到张家,调解矛盾。正说话间,陈某却跑回家中,取出鞭炮“轰天雷”,冲着张某的狐狸饲养场一通噼里叭啦。第二天,惨案发生了:由于狐狸生性胆小,最怕巨大噪声,加上张家养的狐狸幼仔很多,因而死亡惨重,一共死亡狐狸36只,其中白狐10只,蓝狐26只。张某遂将陈某告上法庭。
陈某不服,辩称道:渔民出海打渔有个习俗,收网回家后都要燃放鞭炮以报平安。自己这次所放鞭炮的声音不大,不致于吓着狐狸。养殖狐狸的好坏,还受地势、土质、饲养条件、水源、水质、交通、卫生防疫等因素的制约,狐狸之死与自己放鞭炮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调查了烟台开发区农业与海洋渔业局兽检所高级兽医师姜家宁。据姜医生介绍,狐狸生性机警,对惊吓比较敏感。母狐在产仔期如果听到剧烈声响,就会导致流产、死胎及咬死幼狐的现象。
为确定狐狸幼仔的价格,法院调查了村里另外两名狐狸养殖户。据了解,一只成年白狐的市场价约为350元、一只成年蓝狐的市场价约为250元,每只狐狸的平均饲养成本为100元左右。
据此,法院判决:原告张某所饲养的幼狐死亡应认定系被告燃放爆竹所致,被告应按白狐每只250元、蓝狐每只150元的标准,赔偿原告损失总计6400元。(孟广新赵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