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昨日,高新区原国土局地籍处副处长谌九林被控受贿案在高新区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谌九林收成都一房产公司老总送出的10万元,谌九林当庭辩称,该房产公司老总和他是很好的朋友,两人是“礼尚往来”。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下半年,谌九林担任高新区国土局地籍处副处长。成都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要办理一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该公司没有交清1320.5万元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谌九林同意该集团董事长缓付土地款,为其办理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2年春节,谌九林收了此人10万贿赂。2005年5月,谌九林托朋友从美国购买一套价值3850美金的高尔夫球球具回赠该董事长。检方认为,谌九林实际收了7万余元的贿赂。
检方还指控,谌九林利用担任高新区国土局地籍处副处长便利,在1999年、2002年办理土地非农建设(临时)使用证时,先后收两个村的6000元和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谌九林共收受他人贿赂8万余元,但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谌九林当庭辩称,房产公司在没有交清土地款时,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无权批准。2002年春节送给他10万元,是以朋友的身份送的。“我们之间属于礼尚往来。”谌九林说,两个村送给他的钱属于过年、过节的礼金。案发后,这3笔钱都已全部退清。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高新法本报记者赵倩 |